第一百零九章 大蟋蟀的歌(2 / 3)

……我和我最后的倔强……”

是可以分毫不差跟上的旋律。

这叫声一撩,秦旭被拖拉机走土路的方式弄得十分奔溃的状态,宛如被泼了一桶燃油,燃烧起熊熊奋进的火焰,浑身上下,就像打了鸡血一样,竭尽全力模仿着前面数个小时时间里,那种高速飞奔的炼兽诀修炼方式。

感觉到灵气小鱼儿的变化,大蟋蟀的鸣叫声越发的响亮了。

二楼,习惯一大清早起床的刘阿妹,正在刷牙,她疑惑地探出窗户,嘀嘀咕咕自言自语,说道“今天这小子怎么把手机铃声调得这么大声?”

不过,自从秦旭上初中之后,她就很少插手儿子的私事,嘀咕归嘀咕,也没在意,反倒跟着音乐的节奏,哼起歌来。

“我和我骄傲的倔强……”

和整首播放的手机音乐a不同,大蟋蟀发出的声音,只有整首歌最高潮的那一段,不断循环。

它的鸣音,与歌曲背景音乐的专业配音有所不同,更像是一个人吹口哨那般,哼出略显单薄的调子。

刷完牙的刘阿妹,跟着哼了几遍,看着还没放亮的天色,忽然觉今天浑身上下满是劲头。

她神速准备好早餐,然后一头栽进饺子工作室里,切切剁剁,揉揉捏捏,等秦旭爷爷奶奶手挽手出来遛弯的时候,桌面上已经摆放了往日两倍分量的饺子馅和面团。

人的精神状态,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办事效率的高低。

高昂饱满,做事一气呵成。

低落丧气,难免恹恹拖延。

刘阿妹能明显感觉到,自己今天的状态特别好。

做事非常麻利,包起饺子来,动作飞快,一会儿工夫,一排又一排白胖胖的元宝饺子,像复制粘贴一样,迅速占据了整个料理案台。

秦旭的父亲秦正洋也有这种感觉。

他比刘阿妹迟了半个多小时起床,在洗漱的时候,也听到秦旭房间传来的小调。

这个调子挺耳熟,好像街边店铺超市广场以前都能听到,但秦正洋平日一直喜欢婉转动人,深情清扬的乐曲,尤其是他年轻时的老歌,对现代年轻人那些节奏感强烈,热血激昂的歌曲,并不感冒。

可是今天大清早一听,秦正洋觉得这调子挺对胃口的。

他不懂的歌词,就跟着旋律,哼着哼着,仿佛青春重回,梦想燃烧,忍不住从书柜顶上搬出一本落满灰尘的笔记本。

笔记本还印着几颗红星,是四十年前的老款式,他还记得是十多岁的时候,秦旭的爷爷送给他的。

泛黄的纸业上,工整清秀的笔迹,写着一首一首他少年时创作的现代诗。

这些看起来或许十分普通的诗歌,秦正洋曾经在草稿纸上无数次修订,然后郑重抄写在笔记本上。

去年过年大扫除的时候,他还跟刘阿妹调侃,自己年轻时是典型的文艺青年,爱诗词如入魔,满心字斟句酌,就为了一句打动人心的诗句。

后来参加工作,这种小年轻的幻想,就逐渐消失了,或者说,尘封在内心深处。

现在翻开那些看起来青涩又冲动,发自肺腑的诗词,秦正洋仿佛又看到当年意气风发的自己。

听着不断传来的调子,秦正洋内心像经历一场重塑时光的惊骇风浪,而自己仿佛就是一页破浪行驶的扁舟。

他在平日备课的书桌坐下,背脊挺直,屏息凝神,拿起惯用的蓝色钢笔,在几十年前的老笔记本空白处,修订当年的诗歌。

第一首《朝阳》,是当年他与初中好友夜爬潮海市安剑山,站在山顶,看红日升起,霞光满天后,回家写下的长诗。

通篇诗歌,除了歌颂朝阳的光芒,就是抒发自己对未来的无限理想。

如今,曾经自认肝胆相照的好友,只成为行路陌人,而自己那些热血青春,只能被他用来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