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笼罩在华夏这座心脏城市的上空,一片枯叶飘过霓虹灯牌,随着夜风,飘过偶见灯光的金融大厦,飘过寂静安祥的住宅小区,飘过学校,飘过工地,最后落在一名军官的脚畔。
军官面容冷峻,眯眼打量着身前挂着研究所牌匾的小楼,哨烟从小楼里缓缓升起,就在几分钟前,小楼里还回响着连绵不绝地枪声。军官身旁,是手心里捏了一把汗的贾秘书贾牧——这是他头一回参加这样的行动,他腰间也插着把枪,他原本是打算跟士兵们一起冲进去的,却被身边这位年纪不在的年轻军官给拦住了,只问了一句“上过战场吗”便让贾秘书羞愧难当。
“差不多了!”贾牧兴奋地踮了踮脚,刚刚听着里头的枪声落幕,他便迫不及待向老板汇报了“全歼敌人”的好消息,此时更是跃跃欲试地想进去探个究竟。
那年轻军官摇了摇头:“再等等。”
贾牧“啊”了一声,不解地看向身边的年轻军官:“不是已经打完了吗?”
年轻军官笑了笑道:“知道补刀的说法吗?”
贾牧愣了愣:“补刀?”他确实并不清楚年轻军官所说的“补刀”是什么意思。
还不等年轻军官解释,里面又传来“哒哒哒”的枪响,这是突击步枪的声音。听到声音时,贾牧又怔住了。
年轻军官这才笑着道:“这就叫补刀!”顿了顿,他问身边的贾牧,“你是干文职的吧?”‘
贾牧点了点头:“嗯,之前在鹿城给领导当秘书,算是文职。”
“哦!”年轻军官恍然,而后竟有些佩服地看了贾牧一眼,“那你是跟着二部那位猛人入伍的?”
“猛人?”贾牧又是一愣。
“就是你们李主任。”年轻军官笑着道,“听说他很厉害!这次接到任务的时候,他们都很激动,能配合你们行动,也算是一种了不得的荣誉了。嗯,和平年代,要见血你知道有多难吗?”
贾牧点点头,这一点他自然是清楚的。
一名士官长从小楼里小跑出来,到年轻军官面前敬礼道:“报告!我部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遇到敌人反抗,经过激烈战斗,全歼敌人三十五人,我方十一人受伤,请指示!”
年轻军官微微皱眉:“十一个受伤?”
那士官长忙道:“没大碍,里面耍刀的居多,都是些皮外伤,只有一个不小心被刺穿了小腹,已经安排就近送去医院了。”
年轻军官这才松了口气:“通知下去,准备跟友军交接!”
“是!”士官长立正敬礼,又小跑着进了小楼。
“走吧,贾秘书,现在咱们可以进去看看了,不过……”他顿了顿,才又接着道,“你还是要有个心理准备。”
饶是贾牧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踏进那血腥气冲天的小楼不一会儿,胃便开始翻涌起来——跟着李云道这段时间,他也自己认为见识过不少惨烈场景,可是等他跟着年轻军官进入到这座挂着研究所招牌实则是敌国军方情报分支的小楼后,他才知道文学作品里作说的阿鼻地狱是怎样的一种场景。
满地血污,不经意便能踩到断臂残肢,穿着武士服的男子被子弹打缺了半颗脑袋,脑浆流了一地……
年轻军官对这样的场战状况似乎很满意,不住地点头,只是在看到受了伤的士兵时,才忍不住皱着眉上前询问一两句。
受伤的士兵倒是有些惭愧,生怕被战友们看轻了,一个劲儿地摇着头说自己没事儿。
贾牧只在里面待了几分钟,最后实在是被胃中翻涌的呕吐之意逼出了战场,扶着膝盖在小楼前的绿化带旁将晚上吃的东西吐得一干二净。
“没事儿,不丢人!”年轻军官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我当初头一回经历时,吐得比你惨多了,我一个礼拜没敢吃肉……一吃就想到那些皮开肉绽的场景,吃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