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热,”汤玛士用力的抹了一把汗。』』.』biquu.“这个鬼地方真热。”
毕竟这里是热带,虽说此时对于大部分中国来说,还是寒冷的初春,但是在这个南方国度,中午时分气温更是高达二十几度,很多人还都穿着短袖。
说起来,几个人大部分路程都在树荫中,倒是避开了炽热的阳光。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么一路奔波下来,人人都热得一身臭汗。汤玛士的情况尤胜,他全身的衣服都已经湿透,迷彩服再透气也挡不住这样的运动量。
不过,度确实要比预想中的快。这主要是因为老兵的伤势有了明显好装。之前他走路为了避免牵动伤口,还需要小兵搀扶。但是经过6五包扎之后,情况却已经改变了好多。现在四个个人的队形是这样的,小兵拿着步枪走在第一个,老兵带着手枪走在第二个,6五走在第三个,汤玛士走在第四个。
按照体格,汤玛士是四个人中最高大的一个(小兵是体格最小的一个),但是实际的情况却完全相反。小兵虽然走在第一个,时不时需要左右较大范围内查看一下情况,但是他却完全看不出累。相反,汤玛士却是气喘吁吁,休息时候都是一屁股坐下起不来的那一种。
要说汤玛士这老外真的很一点职业精神,虽然他明显精疲力尽,但是却也始终小心翼翼的保护着自己的照相机。而且还时不时的拿出来拍照。
天黑的时候,几个人来到了一处山间的空地。这里看上虽然偏远,但是地上却有着田间小路——而且是碎石铺成的那一种,在这个地方,已经是上等的路了。可以猜测,周围肯定有一个人类的大型聚集区。不过,到底有多远就是一个问题了。至少在视野所及的范围,这条道路可是看不到尽头的,上面也没有行人。
一条蜿蜒的小溪从前面流过,清澈的溪水哗啦啦的流淌着。
“前面不远就是沼泽了,”老兵看了看四周。“但是夜晚想要穿沼泽太危险了,我们在这里过一夜吧。”
汤玛士当然对这个建议完全赞同。
……
“那个,张上校,那个6五真的有自然能力?”汤玛士问身边的老兵。几个人轮流去小溪里面洗澡洗衣服,现在正好轮到6五。而老兵和汤玛士正在一起喝水吃东西。
“这个还需要问吗?”老兵做了一个动作,示意自己身体情况。“你看,我的伤口已经完全不痛了。”
“可是,这是止血喷雾剂。”汤玛士指着自己手背上的伤口示意。之前他钻草丛里的时候,手上被草叶割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伤口。“效果很好,你看我的手。这种药剂应该拥有非常好的止血很镇痛效果,但是这毕竟是喷雾剂啊。”
“汤玛士先生,”老兵先看了一眼小溪那边,虽然看不见,但是水声清楚的说明6五还在溪里面。“你真的没觉得这一路过来,有点不太正常吗?”
“不太正常?什么不太正常?”汤玛士反问。不过话是这么说,但是听了老兵的话后,他也感觉到似乎有哪里不太对头。
“看看这是什么?”老兵用一根草棍挑起地上几条头丝一样的东西。
“这个是……旱蚂蟥!”汤玛士来这里之前,也是做过一定功课的,至少知道这种偏僻地方对于游客的几种常见威胁。这是热带森林中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吸血鬼,据说,这种可恶的软体动物只要一闻到人的气味就会爬过来,吸盘式的嘴紧贴你的皮肉,贪婪地吸食你的血液。当一个人身上有伤口的时候,这种吸引力就会几何倍数的提高。而且这种生物有着特殊能力,被这东西咬的时候根本感觉不到痛。所以大部分情况下,被这玩意咬住吸血的时候,人完全是察觉不到的。
“这里怎么会有……”
“这里本来就应该会有吧,毕竟这里是森林边上。”老兵说道。“不过汤玛士先生,放心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