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形成会计工作组织系统,并形成文字叙述式的“单式记账法”;春秋至秦汉,在会计原则、法律、方法方面均有所发展。尤其在秦汉时期,记账方法已开始超越文字叙述式的“单式记账法”,建立起另一种形式的“单式记账法”,即以“入、出”为会计记录符号的定式简明会计记录方法。它以“入出结余”作为结算的基本公式,也即“三柱结算法”,又称为“入出(或收付)记账法”;再至唐宋时期,我国会计理论与方法又进一步推进。譬如《元和国计簿》、《太和国计簿》、《会计录》等具有代表性的会计著作。其中《元和国计簿》和《太和国计簿》分别为唐人李吉甫、韦处厚所撰,收录了唐代人口、赋役、财政、税收等方面的统计资料,按照国家财政收入项目分别记载其收入数字。《会计录》则为宋人所编,是一种按照国家规定的财计体制和财政收支项目归类整理,并加以会计分析的经济文献。其内容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会计、统计经济资料部分,包括户籍计账方面的资料和当年财政收支的实际数额;二是会计、统计经济资料的分析比较部分,也可称为会计分析部分。与此同时,还创立了“四柱结算法”。所谓“四柱”,是指旧管(上期结余)、新收(本期收入)、开除(本期支出)和实在(本期结存)四个栏目。这种结算法把一定时期内财物收付的记录,通过“旧管+新收开除+实在”这一平衡公式加以总结,既可检查日常记录的正确性,又可分类汇总日常会计记录,使之起到系统、全面和综合的反映作用;可以说,“四柱结算法”的发明把我国的簿记发展提到一个较为科学的高度。四柱结算法中四柱平衡关系形成了会计上的方程式,这不仅成为我国传统的中式记账法中式簿记的一个特色,而且在世界范围内也一直沿用下来。最后,在宋代建立了我国会计史上第一个独立的政府会计组织——“三司会计司”,总核天下财赋收入,提高了会计机构的地位;同时,随着人们对账簿的认识,宋代产生并流行着一些有关账簿的专门用语。此外,“簿记”一词作为我国最早的文字记载亦已见于宋代的文献中。宋代的会计凭证可分为收入与支出两类,皆有正副两联,凭证和账簿都作为重要档案一起由专吏负责长期保存;明末清初之际,中国又出现了一种新的记账法——此帐法是山西人傅山根据唐宋以来“四柱结算法”原理设计出的一种适合于民间商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其要点是将全部账目划分为进、缴、存、该四大类。“进”指全部收入,“缴”指全部支出,“存”指资产并包括债权,“该”指负债并包括业主投资,四者的关系是该十进存十缴,或进一缴存一该。也就是说,结帐时“进”大于“缴”或“存”大于“该”即为赢利。傅山将这种双轨计算盈亏,并检查账目平衡关系的会计方法,形象地称为“合龙门”,“龙门账”因此而得名。“龙门账”的诞生标志着中式簿记由单式记账向复式记账的转变。到了清代,会计制度又有新的突破,即在“龙门帐”的基础上设计发明了“四脚账法”。四脚账是一种比较成熟的复式记账方法,其特点是注重经济业务的收方(即来方)和付方(即去方)的账务处理,不论现金收付事项或非现金收付事项(转账事项)都在账簿上记录两笔,即记入“来账”,又记入“去账”,而且来账和去账所记金额必须相等,否则说明账务处理有误。这种账法的基本原理已与西式复式记账法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