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敌情(3 / 4)

讽,还是被先生当中褒奖,他始终宠辱不惊。

她想,这就是书中所勾画的,君子之风。

志趣相投的两人一起吟诗作对,一起举杯邀明月,一起辩证论题,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

原女主还将男主举荐给她爹,旁听首辅大人的幕僚讨论实时政务,开拓眼界。

到后来男主考取状元时,原女主恢复女儿身,两个人自然而然结了亲,如花美眷、琴瑟相合,艳煞众人。

惊才绝艳的状元郎被视为罗阁老的继承人,不过五年的历练,祝晚逸就成功进入内阁,成为郑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大学士。

又十年,被提为次辅。

也是那一年,东北有名的匪首王异纠集五万灾民、难民,揭竿起义,公然反抗朝廷。

皇帝一怒之下,命威震大将军为主帅,次辅梅晚逸为监军,下达了地毯式的剿匪令,在国家绝对的武力之下,大大小小的匪寨贼窝纷纷被连根拔起,剿匪军所到之处夷为平地,凡活捉的山贼就地处死。

可怜的原身相比穷凶极恶的土匪,劫富济贫不害人性命的行径更可称作为义盗,然而还是死于男主麾下官兵的乱刀之下。

因为时间太过久远,那时候的男主,根本不记得萍水相逢的原身对自己,曾有相蹭盘缠之恩。

正是知道书生的为人,代乐乐在穿过来之后,不管是强买还是强卖,先把两个人紧紧联系在一起。

她机敏聪慧,自书生肯拿出母亲遗留的所有银钱,来为她买一瓶金疮药,她就知道书生动了情,这次去学府探查,也不过是顺带之举。

此时的代乐乐哪里知道,她无心插柳的一句话,反而让形同陌路的梅晚逸与罗美怡开始又了交集。

在郑国,罗阁老那是权倾朝野的人物,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官品已高到不能再高的地步,门下弟子更是遍布大小官级。

罗毅虽名义上仅是罗阁老的远方亲戚,但人人待她都不敢轻慢,无论是倾慕其才华,还是有意攀谈结交,面对罗毅时,个个都礼让三分、言语间恭敬有加。

唯独有一人,对她的示好、回护视若无睹,她甚至怀疑梅晚逸,是不是连她的化名也没有记住。

在以王守君为首的公子哥讥讽梅晚逸出身贫寒、衣着寒酸的时候,是她站出来反唇相诘:君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在受到老爹嘉奖后,王守君等人扬言等着看他沾沾自喜的嘴脸,是她站出来以孔孟之言回护: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

罗美怡以为自己真心相交,总会得到他的青眼。

却在某一日的傍晚,得知他已娶妻的消息。

她消沉了两日,很快便打起精神来,那女子虽然长相明艳不可方物,但行为举止之间粗鲁不堪,半点也配不上她风度翩翩的逸郎。

试问郑国的待嫁女儿,哪个有她才貌双绝,哪个有她家世显赫,哪个能成为夫家以后平步青云的踏板?

同样出身微寒的晁尹青便是跟在王守君身后的一条狗,巴上礼部侍郎家的大公子,今后就算名落孙山,也能谋个一官半职当当。

晁尹青的母亲对他寄予厚望,在学府对面租住了宅院,一心要督促他读出个名堂,将来好光宗耀祖。

好巧不巧,晁尹青就住在了祝晚逸的斜对面。

见王守君挖空心思想要煞一煞梅晚逸的威风,于是将他在家时偶然窥视到的情形添油加醋,大肆传扬—

“他讨的哪里是婆娘啊,完全是个大爷,别说晨昏定省立规矩了,自己连头发都不会绾,还是我们晚逸兄心灵手巧,这绾发的手艺,都快赶上王公子家的大丫鬟啦!衣服那是不会洗的,连饭也不会做,你们猜那日他娘子为何要来学府寻他?是饿得不行了,来寻晚逸兄家去给她做饭呢!不是我说啊,晚逸兄要是肯把浪费在娘子身上的时间,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