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掌上明珠(7 / 9)

加她的婚礼,祝她和方宵百年好合。

那封信的背面,是五只血淋淋的手指印。

明珠记起这一切的时候是崩溃的,这样的愤怒与悲伤让她甚至忘了害怕记忆被随意篡改这种事,在方宵进门的第一时间就用坚硬的玉石摆件砸向了他。

方宵没有躲避,摆件重重地砸在他额角上,鲜血顿时汩汩涌出。

“对不起。”方宵站在原地,看着她恐惧又崩溃的样子,“……你别这样,我会心疼。”

还有哪句话是比这更让人崩溃的吗?

恶心,愤怒,绝望,种种负面的情绪充斥在明珠心中,她痛苦地转身呕吐起来。

其实,如果她的家人没有出事。

明珠或许会在茫然中直接接受这一切。

因为方宵真的对她好,无论哪方面都特别优秀,以她的条件和眼界,就是打着灯笼也再难找到一个可以和他相比的男人。

虽然所谓的笔友的记忆是假的,但是方宵的谈吐和偏爱都是真的。

加上这种她无法理解和抵抗的力量,就这么嫁给方宵,也不是非常坏的选择吧。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要杀了她舅舅?还有那些表哥表姐……他们只是……关心了她,说了实话!

明珠怨恨地向方宵问出这个问题,方宵的头微不可察地低了低:“不是我做的。”

他反手将房门关上,一步一步走近明珠,看到明珠慌不择路地朝后退着,他一把拉住明珠的手,巨大的手劲如同铁钳,让明珠再难逃离这令她恶心的人一步。

“我没想对你家人不好,你嫁给我,和他们没有关系,只要你和我结了婚,被它承认是我的夫人,无论是你想让家人在镇上陪你,还是随便他们回家,都无所谓的。”

方幸不顾明珠的挣扎,将她死死抱在怀里:“不是我做的,是方德明,他这种自私又自负的人最听不得别人议论他不对,没有跟我商量就——”

明珠快疯了,拳打脚踢地想要远离他:“那是你爸!你们都是一伙的,你们都好恶心!尤其是你!放开我!”

她这时候,还是个刚刚高中毕业的少女啊。

“我恶心?”方宵抱着她的姿态依旧强势,声音却隐约有点阴森,“都是方德明做的,你只能恨他,你也应该恨他,和我一样恨他。”

“明珠,我不喜欢你刚才说的话,不要再让我听到那个词了,好吗?我不允许你厌恶我。”

明珠在他怀中颤抖,此时此刻,恐惧才终于大过愤怒。

她嫁给了一个怪物。

她怔怔地,不知怎么竟问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还骂你,你也要杀了我吗?”

“不,你可以骂我的。”方宵却立刻松开了她的禁锢,捧住她的手,“只要你解气,怎么骂我都可以,但是,你不能厌恶我。”

“你不能……用那种看垃圾的眼神看我,不能像躲猛兽一样躲开我,不能觉得我恶心,不能试图逃走,你知道了吗?”

“如果再被我发现,我会弄断你的腿,让你一步都走不动,还要拿走你的眼球,让你没办法用那种眼神望着我,到时候你就只能是我一个人的了,永远都不会离开。”

方宵用温柔的眼神看着明珠,说出口的却是这么恐怖的话。

明珠本该用恐惧的眼神望着他,但又想到他是怎么说的,那种无望的未来比死亡更可怕,十八岁的少女张着嘴,不敢再露出任何一点多余的情绪,甚至不敢表现出“不敢”。

她的脑子极度亢奋,如同被点燃的烟花,一团团又一团团地炸开,直到脑浆和其他那些东西都被炸的一点不剩,整个脑袋才变得空空如也。

于是,她宛若一只木偶,露出一个僵硬又浮夸的笑容,眼神空茫,明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