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我要同你比打枪,就赌我的命(3 / 4)

而罗克又亲口说过绝地武士使用的是原力,并非霸气。

并且之前的交手也证明,罗克并没有直接影响武装色霸气的手段,而本·贝克曼的来福枪,恰好就是使用实质化的武装色替代子弹。

这把稳了,不可能会输的!

卑鄙!

本·贝克曼说出规则后,桃兔才醒悟过来,中了这驴脸的大b当了。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罗克政委剑术通神,即便是同样精通枪法,也不可能赢过本·贝克曼这种职业选手。

“没有问题。”

罗克一口应下,随手从斗篷中摸出来一把罗砂特制版沙漠之鹰,“咔咔”两下子弹上膛,问道“什么时候开始?”

罗克答应的如此爽快,反倒是让本·贝克曼猝不及防。第一反应就是一定有诈!

这是来自一个同样聪明的人的直觉。

不信任的眼神落在罗克手中的沙鹰之上,本·贝克曼下意识怀疑这把枪有问题“我要验一下你的枪。”

罗克直接把枪丢给本·贝克曼。

入手极沉,似是用特殊金属打造而成。本·贝克曼检查片刻,没发现什么问题,握着沙鹰随意朝旁边的空地开了一枪。

突如其来的强大后坐力险些让本·贝克曼脱手,从枪膛飞出的子弹以25倍音速的初速度,半秒钟不到飞到码头,直接打穿了雷德·佛斯号的船侧护甲。

罗克的手枪,那自然是有古怪的。事实上,这是一件微型化的超电磁炮,各个部件、子弹,都由钛、钨、铬等高强度金属组合成的合金制成。

施加给子弹动力的不是火药,而是电磁力。每一颗特制子弹中都镶嵌有一枚极微型星核,用以储存能源,以保证无法驱使电磁力的人,也能拿着这把枪大杀四方。

大玩具罢了。

本·贝克曼吞咽一口口水,这枪可真踏马的带劲,就连自己准备不足的情况下,都有可能被一枪打穿武装色护甲。

但是除了威力邪门的大、子弹速度邪门的快之外,这枪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平平无奇。

本·贝克曼把枪还给罗克,恋恋不舍,眼神中有些泛酸。

检查完毕,下半场决斗正式开始。

作为“你们不要再打了”的核心人物,艾斯被叫到中间,充当标杆。

罗克与本·贝克曼分别使用黑布绑住眼睛,各自背对着艾斯,一个面向南,一个面向北,两人的枪都各自插在了腰上。

没有人喊开始,两人几乎是同时向着前方踏出一步。

所有人都屏气凝神,不想因为自己影响两人的状态。

这不仅是枪术的博弈,也是心理的博弈、见闻色霸气的博弈。

眼睛被黑布遮蔽,本·贝克曼依旧可以使用见闻色霸气感知周围的一切,罗克同理,电磁力放出,罗格镇尽在掌握。

第二步、第三步……第三十步……

前三十五步,双方走的都很慢。决斗就是要沉得住气,谁先紧张谁就输了。

踏出第四十五步时,本·贝克曼额头渗出冷汗,在他见闻色的感知中,罗克几乎是同时与他踏出第45步。

前30步,是本·贝克曼听罗克的脚步声,让自己的脚步与罗克保持一致,无论是步频还是每一步迈出的距离。

30步后,本·贝克曼就有意打乱了迈步的频率,然而双方依旧是同时踏出每一步,踏出的距离也相同。

这就证明哪怕没有见闻色,罗克依旧有其他感知方法,本·贝克曼知道,这次真的遇到对手了,心理战上的对手。

但是没所谓,枪术上本·贝克曼有绝对的自信。

50步之后,移动脚步者就会被判负,这就意味着只能走50步。为了保证命中率,一定要提前至少一步转身、调整姿态。

最后几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