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时默笙却比她起的更早,此刻立在桌案前,正在练字。
苏意欢平常都是见他写钢笔字,用毛笔还是头一回。
走近了,时默笙转过身来,笑道:“早。”
说完用左手牵住她的手。
苏意欢定睛看时默笙面前的宣纸。
“不如休去,最是少人行。”
他的字,清拔俊逸,字如其人,水平比她高的多。
最后一勾,收笔,时默笙将笔搁在笔架上,腾出手来拥抱她。
苏意欢柔声:“我还要给你煮粥呢,一会来不及了。”
时默笙却不放开,异想天开的说:
“我们别走了吧,就在这常住吧,我写字你做饭,红袖添香好不好?”
知道他是玩笑话,于是苏意欢也顺着他:“好,我们就提前在这养老呗,不过养老也得吃饭啊,你这里有没有食材?”
时默笙终于松开她:“有,冰箱里有些冷冻的东西。”
苏意欢转身去冰箱翻找,找到一只鸡,决定做个鸡丝粥。
洗净了米,鸡肉在微波炉里解冻,米下锅开始煮粥。
苏意欢洗了手,又回到时默笙身旁去,看他已经写了第二篇字。
毛笔尖在砚台里染上浓重的黑。
苏意欢认得那方砚台,之前第一次来的时候,这方砚台是放在门外雨廊下,砚台是黑色砣矶石,很重,触手光滑细腻,只是细看之下,边缘上一丝细小裂纹。
时默笙看她触摸那处瑕疵,说:“在我小的时候砚台上就有那块伤,恐怕是我哪个舅舅弄坏的了。”
苏意欢语气可惜:“这怕是个古董,怎么不收起来,还日常用着。”
时默笙写完了字,将毛笔投入笔洗,淡笑回忆:“清末的东西,算不上什么古董,我姥爷说,一件东西就是要物尽其用才算爱物。”
说着伸手抚那砚台:“这方砚台经过千百次的打磨雕琢,不是用来束之高阁,而是用来盛墨,用旧用坏都算寿终正寝,不枉为一尊砚台,并不可惜。”
“对了。”
时默笙忽而想起一件事,引着苏意欢去自己卧室:“你来看看这个。”
苏意欢走进来,第一个入眼的,就是墙上的画。
竹影苍翠,是她题字的那幅画。
一支一叶总关情,如今看看倒觉寓意深刻。
她不好意思起来:“我写的这么幼稚,你还挂起来,让人见笑啊。”
时默笙不认同她:“我觉得很好啊。”
苏意欢甜甜的切了一声:“爱屋及乌,小心连审美也变差了呦。”
时默笙却仔细端详她,看了一会,才说:“不会啊,我审美这不是很好吗?”
苏意欢被他给瞧的难为情了,一扭身跑去了厨房:“不和你瞎混,粥要好了。”菡萏文学
吃过早饭,司机来了,送两人去杭州。
时默笙白天开会,苏意欢四处闲逛,在商场给时默笙买了一条领带,顺便去一家店取礼服。
时默笙说要带她参加一个艺术酒会,酒会是美国艺术家艾米丽举办的,艾米丽是美国的行为艺术家,也是顾长安的朋友,原本应该是顾长安去捧场,可是远在法国的挚友岳明珠病危,顾长安和岳晴歌赶去法国探望,时默笙便代为前去。
苏意欢说自己不懂艺术,可时默笙非要带上她。
苏意欢走进店里,报上时默笙的名字,店长双手捧一个不小的礼盒,这样的礼服,是没有价签的。
苏意欢不知道捧在手里的又是怎么一份贵重,不过想也明白,知道了也是平白被那数字吓的心惊肉跳。
华丽金贵的裙子,大部分只穿一次,然后就成了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