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一片混乱。
汉城外时不时响起手枪零星的枪声,更多还是嘶吼和怒骂。
所有人都有恐惧,但恐惧到极点的时候就只剩下愤怒。
所以,第一次上战场的人最常见的画面就是在初始的恐惧后,红着眼一边骂,一边杀敌。
“草泥马的,老子以为你们是铁做的刀捅不穿呢,也会死啊!”
孟海一刀削断了低级丧尸的脖子,大汗淋漓的他破口大骂。
“小心!”
突然,一声惊呼,孟海下意识的回头。
就看见一头丧尸的爪子向他落下。
“亢!”
枪声响起,丧尸倒下。
孟海看向了丧尸后那个开枪的人。
如果苏寻在这儿,一定能认出来这个开枪的就是刘轩。
“谢了兄弟。”孟海说了一句,然后又拿刀冲向了下一个目标。
刘轩握着手枪站在原地,好一会儿才从嘴唇吐出两个字“不谢。”
话音落下,他拔出一把做工精致的匕首也冲向了一头丧尸。
刘家是汉城是大富,他们家是有私人飞机的。
按理说他现在也应该坐着私人飞机逃离汉城了。
可是他却没有离开,而是留了下来。
眼高于顶看不上别人的刘大少,他心中有一股傲气,这股傲气源于他的出身,也源于他受的教育。
所以他很看不上那些地痞,流氓和底层人士,总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自己这种人才是对社会有用的人。
所以正因为这股傲气他不愿意逃离,他宁愿死在汉城,因为他一直坚信他这种人才是对社会有用的人。
所以,这个时候怎么能跑呢?
来到前线阵地,他在这里看见了他看不起的底层民众,厌恶的海棠街地痞悍匪,不屑一顾的基层执法人员。
总之,他在这里看见了一切他曾经看不起并且不屑一顾的人。
但他却没看见几个跟他一样所谓的上流富豪,平时谈天论地指点江山豪情万丈的富家公子。
直到此时他心中才好像抓住了点什么,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在看见这些人义无反顾冲锋的时候,他的想法彻底变了,为自己以前的偏见感到羞愧。
…………
陈孝泽身上的军装已经被鲜血染红了,有丧尸的,也有他自己的。
他已经不知道自己挥了多少次刀,只是感觉手有些乏力,好像有些握刀都快握不稳了。
但他却也只能咬牙挺着。
“刺啦!”
他面前的一头丧尸突然被一刀枭首。
陈孝泽定眼一看,发现抢他人头的是曹天。
“没想到我踏马都转职了,我们两兄弟还能在一起并肩战斗。”曹天说道。
陈孝泽一笑“也许是最后一次了。”
“吼!”
一头丧尸怒吼着向两人扑来。
两人联手抵挡,陈孝泽的压力总算是被减轻了不少。
两人一直杀敌,杀着杀着他们就发现遇到同伴的几率越来越低了。
因为都已经死得差不多了。
“啊!我的腿,我的腿啊!”
“噗嗤——”
“不要管我,我……不要管我。”
“刺啦——”
“甘霖凉的!”
哀嚎惨叫,怒骂声,吐血声,刀锋入体的声音不时在耳边响起,鲜血在地上汇成了小河。
枯黄的杂草被染成了血红,各种断肢随处可见,宛如修罗地狱。
汉城的人越来越少,地上到处都是尸体,有的丧尸还扑在尸体上啃食,吃得鲜血淋漓。
不到十分钟,原本的几万人现在只剩下了几千人,六团作为主力顶在最前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