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嚎一声松了口,被繁华踢得滚了几米。
随后他又转过身,一把将我扒拉开。
原来是我身后又扑来了一头小狼。
繁华对打狼的同时,我也点燃了这叠纸。
显然是因为繁华的凶悍,加上动物害怕火光的天性。
狼没有再试图扑上来,但明显也不甘心离开,围城一圈跟我们对峙。
但要想彻底驱走它们,还得靠火。
只是一叠纸根本就维持不了多久,附近又没有任何助燃物。
所以我也没有经过太多考虑,火速脱下外套,引燃了衣服内里。
透心的冷风吹进来,我直打哆嗦。
但这是值得的,因为衣服易燃,而且冲锋衣因为材质的关系,燃烧时发出的味道比其他衣服更加刺鼻,更能达到震慑狼群的效果。
所以,火焰和浓烟一起,狼群便露出惊惧之色,开始后退。
繁华见状,拉着我慢慢地后退,一边摘下帽子,就着衣服点燃。
然后猛地转头,将带着火的帽子朝最近的狼丢去,狼受惊蹿开。
他立刻拽着我朝行李的方向跑去。
其实我这会儿头还晕着,但不得不说,求生的本能的确激发了我的潜力。
外套烧得很快,但幸好,待它燃尽时,繁华已经拽着我跑回据点,点燃了火把,并从行李中抽出了鱼刀。
狼群彻底散去。
我俩略微松了一口气。
繁华将火把放到地上,将身上的冲锋衣脱下来披在我肩上,说“这地方不能呆了,咱们现在走。”
说着,打开急救包,拿出止血带,绑在了手臂上。
冲锋衣是黑的,所以从外面只能看到两个洞,看不到任何血迹。
但现在他一脱,便能看到他左手大臂已经被鲜血浸透,手腕上的纱布也因为搏斗而变红。
这条手臂接连失血,如果再得不到救治,恐怕就要废了。
我说“我帮你包一下。”
“出去再弄,”他收起地上的睡袋,说,“它们随时可能折回来。”
我张了张口,说“我……”
我想说我出去不了,然而喉头却泛起了一阵剧烈的恶心。
不由得膝盖一软,跌到地上,干呕起来。
脑仁里突突地剧痛,仿佛有把大锤在砸我的脑袋。
隐约中,我看到有人跑过来,抱住了我。
耳边有人不断地在说话,我知道是繁华。
浓浓的血腥味儿裹挟着我,或许是因为这血曾经救了我的命吧,这甜腥现在闻起来竟然也不那么刺鼻了。
很温暖。
温暖的……死亡的气味儿。
马上就结束了。
脑子里不断地回荡着一个声音……马上就结束了。
人对疼痛的承受力是有极限的,到达极限后,痛苦就会散去。
马上就结束了。
失去知觉前,我只有这一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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