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把事情那简单的说了一下,反正也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也没有什么机密,而且有些事情呢,不应该隐瞒自己的律师的,不然的话,到时候万一在法庭上出现了什么差错,双方没有沟通好,这样的话很容易被对方的律师给抓住把柄的,所以说呢,关于这个事情,李磊倒也没有什么隐瞒。
其实就算是自己不说的话,那么约翰大律师问自己的侄子也是能够问出来的,所以说呢,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以及说自己隐瞒一些东西,倒不如自己的开门见山的说清楚,这样的话呢,还能够显示出来自己合作的诚意来。
说完了自己的经历之后呢,李磊他马上拿出来自己查到的调查结果,然后说“你看就是这个家伙购买的那个薯片,我怀疑呢,这个家伙大概率的可能和这个案子是有直接的关系的。
所以说呢,我认为你把这个资料交给警方那边,然后也可以让警方去抓这个家伙,或者是冲击这个家伙,这样的话,对这个案子我想应该是有一定的帮助的。
这个案子作案的凶手可是一个老手呀,我查过了对方的现场的留下来的痕迹,现场的痕迹处理的是非常好的,但是呢,他有一点就路忘了,就是说在这个,袋子上面呢,那是有现场的人的指纹的,虽然在现场他没有留下什么指纹,做的是非常的警惕,但是呢,你想一想一个人吃薯片的话,他还会戴着手套吗?
不可能,所以说呢在这个袋子上有一个陌生的指纹,应该呢是和案发现场这个案子呢有直接的关系的,这样的话有了现场的指挥,有了现场的痕迹的话,想要找这个人那应该是比较容易。
而且我们也知道了他的姓名和年龄什么的,这样的话找到他的话应该没有什么大的难题,如果找到他的话,那这个案子距离侦破就应该更快一步了。”
这个时候呢,约翰大律师眼前一亮,这个案子其实最困难的一个地方就是说现场没有留下什么太过重要的证据,太过明显的证据,所以你真的要警方对这个案子产生一些抓伤,现场就没有什么特别陌生的指纹,这表示呢,就是在案发现场一个就是待的的时间比较短。
还有一个就是说凶手这家伙呢,非常的谨慎,这段的时候呢应该是戴着手套,所以说呢,现场找不到他的指纹什么的就比较正常了,但是他忘记了吃薯片,其实在食堂就不合适了,会被人当成神经病的,所以说呢,在吃薯片的时候他就留下了自己的指纹,这一点呢那可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所以说呢,约翰大律师呢,马上就说“这个案子,如果进行了这一点的话,那就有意思了,其实呢,我本来觉得这个案子可能会成为血案,搞不好打官司打个几年什么的也是非常正常的,但是没有想到呀,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呢,我自己呢也是能够看到峰回路转的一天,这个薯片包装袋呢,果然是我们破案的关键的一点呀,这个事情如果较真的话,那抓住这个犯罪嫌疑人应该是很容易的,就看警方是不是会较真的
但是呢,这个时候警方其他的资料并没有,其他的一点也没有,所以说呢,抓住这个机会之后,那我们还是先不要喝咖啡了,第一时间去警察那边把事情说清楚,这样的话呢,我们才能够更加的掌握主动权。”
喝咖啡什么的,这并不重要,有的是时间喝咖啡,所以说呢,他和约翰大学律师同意之后呢,大约翰这个家伙他的意见并不重要,他就是一个牵头而已,他的意见呢是不会很重要的,所以说这个时候既然列明和约翰大律师决定了直接的去警察局找上门去,那这个时候那大约翰只有跟着去了。
警察那边呢,其实对这个案子也是有些无能为力,因为现在掌握在警方这里的所有的资料,所有的采访笔记什么的,这些都不能够构成一个完整的推理线索。
其实办的时候要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这是非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