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天黑得早。
宗政越下班回到碧云名都,夜幕已经降临这个城市。
当他掏出钥匙开门,看到屋里漆黑一片,顿时蹙起了眉。
抹黑把手伸向旁边墙壁的灯开关,在即将碰到开关时,他的大掌被一只温热柔软的手抓住,紧接着“啪”的一声,原本漆黑的客厅瞬间亮如白昼。
沈长歌看着他,没有说话。
“你……”宗政越怔愣望着突然出现她的,一时忘词,过了三秒“怎么不提前告诉我,你回来了。”
他以为她真要过一星期才回来。
沈长歌挑眉“若提前告诉你,你要去接我?”
他道“嗯。”
沈撩撩笑笑说“提前告诉你,还怎么给你惊喜。”
她话落,男人没有接话,而是直接霸道地将她压在墙壁上,低头吻住她的唇,用行动来诉说自己对她的思念。
沈长歌不知道,对宗政越而言,她安然回到他身边,对他而言便是最大的惊喜。
不知过了多久,直到身上的毛衣被撩起来,肌肤暴露在冰凉空气中,沈长歌一个激灵,回过神来;赶忙抓住他的手腕。
“不、不行!吃晚饭。”
晚餐她是掐着点做的,等结束,餐桌上的晚餐都凉得不能再凉了。
“我还不饿。”
是她自己突然送到嘴边的,吃她,比吃晚餐重要多了。
沈长歌装小可怜“我饿。”
他在她耳边炙热低语“好,我知道了,我现在就喂你。”
沈长歌“!!!”
这、这是什么虎狼之词,听得她的腿直发软。
沈长歌觉得有两个成语,简直就是为这个男人量身打造的——衣冠禽兽、斯文败类!不是传统解释那种,就字面上的意思。
白天衣冠斯文,晚上禽兽败类!
“宗政越!”沈长歌高喊了他一声,接着佯装伤心质问他“你说,当初你出于好心跟我闪婚,事后却执意不肯与我离婚,是不是看我长得漂亮,馋我身子?”
宗政越“……”说不出违心的否认,只好沉默以对。
确实挺馋的。
可这不是他跟她闪婚不离的主要原因。
“你不说话了,你果然是馋我身子。”沈长歌用力推开他“你这个渣男!”
说罢,脚底抹油,贼快地朝用餐厅溜去了。
宗政越“???”
馋她身子就是渣男?
那他愿意当渣男。
餐桌上摆着色香味俱全的西餐,每一样食物的造作摆盘以及摆放位置,不比高档餐厅差,看得出很用心。
沈长歌站在餐桌前,看了眼陷入沉思的男人,朝他招了招手“喂、过来吃饭。”
随后若无其事地将醒好的红酒,倒进两个高脚杯里,接着关掉用餐厅的灯,把烛台上的新蜡烛点燃;客厅的灯没关,余光照过来,加上蜡烛的烛光,亮度刚刚好。
看着男人在她面前坐下,沈长歌说“试试味道如何。”
“嗯。”
宗政越优雅从容拿起餐刀和叉子切牛排。
即使还没尝,闻着味儿就知道肯定很不错。
等咽下口中的食物,他认真评价道“味道很好,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西餐。”
因为是她做的。
沈长歌听了,突然用一种心疼可怜的眼神看他。
想起他说他的年薪比她要多一点,而他的衣着服饰虽看不出什么牌子,但可以肯定的是并非便宜货。
说不定是私定的。
很多男人都喜欢钱都花在了穿着打扮上,对吃食不那么注重。
沈长歌心想他肯定是把大部分钱花在衣着打扮上了,以致没吃过京城东区爱丽丝西餐厅的西餐,不然他不会说这是他吃过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