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眼。
两个都为化生奇物,早就超越了种族界限,彼此纠缠交和百年,却不分雌雄公母、也不会孕育什么后代,
而是以二化一,两两结合,化成了这‘地藏蟒雀’,要伺机冲出地面,为祸人间!
包正看的微微皱眉,这玩意儿根本就是个‘合成怪物’嘛......
非人非妖非鬼非神非魔,而是天地化生出的最为阴邪之物,
不过志向颇大,一旦出世,便号称吞天,颇有点要‘打碎旧世界、建立新世界’的意思。
他这个‘法律人’走的是守序中立的路子,自然不会欣赏这种乱世之物。
果然,洗冤录页面上显示出文字:
斩杀地藏蟒雀,得法家神通:势!
所谓势者,法家大势也。
不过这次是三选一的选择题。
法家大势者有三,一曰:借天子势:
君如日光雨露、民如稻田,盖田不可无日光雨露沐浴也,
率土之滨,无不威服,借此势者,可临时动用天下皇气,对敌、炼器,无所不能。
包正微微摇头,虽然很诱惑,这却不是自己认可的法家大势;换了任何一个在上世蓝星生活过的法律人也都不可能接受这种思想。
二曰,借天地自然之势:
君如标枝,而民如野鹿,君不以威法制世,民则如小鹿天然,万法自然,所以自然而治也。
选择天地自然之势,可遁出五行,入得阴阳,增加对天地自然的理解,甚至不必等到成就真仙,就可以自身法力引导天地元气。
包正点点头。
蓝星上也有很多年‘自然而治’的历史,自然而治不是没有法律,而是会形成以道德习惯为主要法律规范的《自然法》,这也是蓝星现代法律的渊源之一。
而且就自己所处的这个仙侠世界,怎么看都是选择借天地自然之势更为有利。
虽然等到自己成为真仙后,这门神通可能会变为鸡肋,却是前期的大杀器。
三曰,借天下万民之势,为民众之范表:
天地有时亦私心。
天子纵然贤明,难道就可以高于法律了?
若无万民基础,天子之势何来?
所以法当为民所立,拥贤者为万民之范,代替天地、天子立法!贤者一日不贤,则要被万民抛弃!
这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才能真正实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借万民势者,自身紫府天宫可成万民台,日后统御法家,成为一代教主!
看到这里,包正微微点头,最终却还是摇了摇头。
这第三个选择无疑最符合他的法律观点,但是操之过急了。
哪怕在现代法律相对完善的蓝星,也是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法律才渐渐成为‘民选之法’,
而且这个所谓的‘民选之法’,也未必就是真的民选,有时还是只有其形,却无其实。
这个世界有仙神妖魔等各种超凡力量,个体力量太强带来的结果就是:法律成为了某些人和阶级的‘御用之物’,
就算叫几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也不过是装装样子而已,你听听就好,千万可别认真。
自身实力不足、群众基础不够,如果贸然选择第三项,搞万民台、代表民意,必然会成为众矢之的,只怕不仅是对手,就连身旁的朋友们,都可能忽然翻脸变成敌人。
“还是需要徐徐图之啊......”
包正最终做出的决定是,选择‘自然之法’,借天地自然之势!
一万年不久,何必争朝夕?
不过当前所要做的,还是先斩杀了这头恐怖的地藏蟒雀再说。
如今它只是一只地藏蟒雀,一旦出世,那可就是祸乱天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