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爱?
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咳咳,这个……,算他没说。
人前端庄冷艳,人后妩媚风骚,这种巨大的反差简直就是男人的克星!
更何况这娘们儿还有特殊嗜好,胆子大,喜欢尝鲜,而且什么都敢尝试,实在是让傅松爱不释手。
这样的女人,天然适合当情人,就算生不了孩子又如何?
他不仅不会嫌弃她,而且只会对她更加疼爱。
“我有一只小毛驴
我从来也不骑
有一天我心血来潮
骑着去赶集
我手里拿着小皮鞭
我心里很得意
……”
沈红听着他满嘴胡咧咧,心里又羞又恼,但羞耻更胜过恼怒,回头给了他一个幽怨的眼神:“你就作贱我吧!能不能别唱儿歌?好歹…,好歹换点别的,我…,我不习惯。”
傅松道:“儿歌怎么了,朗朗上口多好听!我听我闺女唱一遍就学会了,你比我聪明,肯定学的更快。来,我教你,一起唱!”
沈红一边唱一边骂:“你个死变态!”
电话突然响了,傅松朝沈红做了噤声的手势,拿起电话一听,是田野打来的。
“这么晚了怎么还没回家?”
傅松在沈红凶巴巴的目光注视下,只好硬着头道:“今晚有点事儿,就不回去了。”
田野笑呵呵道:“沈红在旁边吧?你就说我说的,让她悠着点。”
傅松矢口否认:“她不在,我正在开会呢!”
田野冷笑道:“我都听到声音了,打电话的时候都停不下来,要不要脸!行了,不回来拉倒,我后天一大早就去香江,明天晚上……,哼,你看着办吧!”
挂了电话,傅松感觉浑身凉飕飕的,田野这娘们儿气场越来越强了,被她几句话吓得
居然出了一身冷汗。
沈红见他吓得停下来,不满道:“你就这么怕她?在我身上耍的威风哪去了?还是不是男人?”
傅松讪讪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挺怕她的,跟撞了邪气的,以前我才不怕她呢。”
沈红沉默了一会儿,突然道:“你挺爱她的。”
“啥?”傅松哑然失笑,“这是哪跟哪?”
沈红语气幽幽道:“爱一个人,才会怕她,才会讨好她,才会让着她。你对我就不这样,难道就因为她给你生了个闺女?”
傅松愣住了,虽然想极力否认,但他心里明白,沈红说的可能是对的。
不仅仅田野如此,对徐琳更是如此。
以前对徐琳只有男女之情,见了面后想的就是那点事儿。
但这次到了呼盟后,他自己都能感觉到自己心态的变化。
自己孩子的娘和自己的情人,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我春节后就去美国治病!”
沈红虽然相信他会对自己好,但都不如给他生一个孩子来得实在。
“到时候我陪你去。”
沈红眉开眼笑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