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这句话套在宋芸香身上挺合适。
智商上对同龄人的碾压,让宋芸香从小到大都没缺少过金钱,
小学跳级,
中学跳级,
高中跳级,
减免学费,现金奖励,各类竞赛奖金,拿到手软,
这就造成了宋芸香对金钱没有太大的欲望。
现代社会,一个对金钱没有欲望的人简直是凤毛麟角,这就使得她看起来格外恬静、淡然。
但并不是说宋芸香没有癖好,或者说是“痴”。
一直以来,宋芸香都特别仰慕那种飞檐走壁的江湖侠士;
这种仰慕之情并没有随着年纪的增加而减少,
相反,愈加向往那种刀头舔血、世外桃源般的江湖生活。
是不是很可笑?
一个智商超群、努努力就可以过上人上人生活的女孩,却向往过那种朝不保夕的日子。
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或者“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变种吧。
现代社会的精英人士,已经无法令这个智商190的女孩产生钦佩之情,所以她才仰慕那些江湖侠士。
就像韩义曾问她,她喜欢什么样的男人,然后她说喜欢张无忌。
这就是她心底最真实的表达。
…………
就在韩义说“给我往死里揍一顿”的时候,宋芸香也看到了昨天那个青年男子。
没有平常女生常见的害怕,实际上宋芸香双眸涌现出一种叫“激动”的神色。
昨天男子轻描淡写间把韩义保镖给打败,刹那间令她心动无比,回来的路上始终念念不忘。
身手卓绝,气度非凡,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不正是她喜欢的那种“少侠”吗?
此时再见到对方,她感觉这是冥冥中老天爷的安排,
看着朝男子走过去的酆大,宋芸香心底隐隐期望,对方能像昨天那样,挥一挥衣袖便击败对手。
韩义不知道宋芸香心里想法,如果知道的话,非呕血三升不可。
好歹也是同伴,居然为敌人喝彩,这种猪队友不要也罢。
花池边,看着走过来的酆大,穿着深色定制手工西服的方明阳,眼眸里出现一丝无奈的神色。
他本意是过来交好对方的,谁知道演变成现在这个局面了?
“酆大”身高一米七五,体型中等,穿着一套很普通的黑色西服,浑身上下没有一丝一毫的气息溢散出来;
要不是跟在韩义身边,在路上碰到了,任谁都不会多瞧上一眼。
同样,方明阳也没有当回事,在他看来,对方百分百是过来质问的。
可惜,他没有听到韩义对酆大说的话。
在明知道他身手超凡的情况下,还敢说教训他,要么是S,要么……
双方间直线距离不过10米左右,酆大很快走到方明阳面前,然后继续朝前逼近。
方明阳双眸微微眯了眯,他在对方身上感受不到任何气息,就像走过来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死物般。
“不对!”
就在方明阳心头警钟大作之时,已经晚了。
酆大殿后半步的右脚带出一道残影,向他抽了过来。
“噗——”裤袖跟空气摩擦发出了一声轻微的音爆声。
方明阳骇然之下,垂在身体两侧的双手,做出一个防护的姿势,
“砰”的一声,腿掌交击,发出一声闷响,方明阳感觉自己就像被攻城锤集中一般,整个身体不受控制的向后倒飞而出。
“哗啦啦——”
方明阳的身体直接越过三米宽的花池,撞在对面的分类垃圾桶上;固定在地面的垃圾桶被撞的四分五裂,各种垃圾四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