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春初樱蓝色的大眼睛看着小白。
“这还用说,肯定是你漂亮啊。”张哲瀚等的就是这句话。
晚饭后,他们被安排在“皇宫”的二楼。
趁着夜色,弗拉基米尔嚷嚷着要体验印第安人的夜生活。
想想看一个远古传承的部落,夜生活最多也就是篝火晚会什么的,怎么可能有什么烧烤啤酒大排档。
“弗拉基米尔,你们俄罗斯的夜生活都有什么?”张哲翰没话找话。
“酒吧,电影,音乐会,很多很多。”弗拉基米尔开唠,“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幻界,幻界和现实生活都差不多。”
大街上干干净净,别说大排档啤酒摊了,连个商店小卖部都没有。
“这里简直是糟透了,什么也没有。”弗拉基米尔抱怨。
“这是1871年好吧,印第安原始部落。”小春初樱撇了撇嘴。
整个部落静悄悄,印第安人睡得比较早。
首尾相接的夯土大通屋里,只有星星点点的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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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小春初樱突然喝道。
一道身影在前面拐角处一闪而过。
小春初樱一扬手,步枪出现,躬腰举枪:“出来!”
张哲瀚一动不动,岳峙渊渟。
弗拉基米尔双手握着提泽纳,做出警戒的姿势。
拐角处没动静,也没有人影。
“追!”张哲瀚下令。
三人呈战斗队形,拐过街口。
战斗队形是个三角形,张哲瀚在前,左边小春初樱,右边弗拉基米尔。
穿过一条横街,最前面的张哲瀚陡然止步。
前方街心有个人,笔直站立。
头戴毡帽,左右两侧各一把左轮手枪,两只手离枪把只有一寸距离。
星光映衬着高大的身影,彪悍粗犷。
“是比尔!”
小春初樱低喝,莫辛纳甘步枪瞄准牛仔。
比尔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不是应该在镇子里翻箱倒柜吗?
两人对峙,张哲瀚没有现出武器,只是淡淡地说:“别来无恙,希科克先生。”
没有人比狂野比尔拔枪更快,所以不要拔枪。
“你不怕我?”比尔沉声问。
“你敢开枪吗?”张哲瀚反问。
这里是印第安人部落,比尔即使不开枪,被发现也会被撕成碎片。
所以拔枪再快也没用。
张哲翰算准了他不敢开枪,淡定自若。
“把那个人交给给我,咱们各走各的道。”
比尔说的是弗拉基米尔,他追杀的逃跑者。
原来是是弗拉基米尔把狼招来的,不是我。张哲翰放心多了。
“他现在是我的队友,你死心吧。”张哲瀚话音很冷。
不敢开枪的快枪手,就像拔了毛的鹰,没毛的凤凰不如鸡。
他不敢开枪,但小春初樱敢。
那可是莫辛纳甘狙击步枪,一击必杀。
“咱们走着瞧。”比尔撂了句狠话,转身掠去。
小春初樱举枪欲射,张哲瀚按住了她的枪管:“现在还不能杀他。”
“谢谢老大。”弗拉基米尔一脸感动。
张哲瀚淡淡地说道:“我们是战友,同生共死。”
“怎么回事,姐姐。”身后响起西雅图的声音。
印第安青年的手里,拎着一柄柯尔特大威力左轮手枪。
“没事了,”小春初樱柔声说,“咱们回家。”
丫鬟的演技又来了,奥斯卡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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