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朝着共同的方向行走。
她可没有等待的意思,逐渐加快自己的步伐,很快,她的眼中就看见了一个还挺漂亮的展览馆,不少衣衫华丽的人正在门口静候,门口用一个惹眼的牌子写着——名声鹤起的新兴艺术家!埃里克·蒙彼利埃!
而一样呈现在牌子上面的,是一个浮夸的男人,一头子规无法理解的抽象发型,身上的衣物在她眼中甚至可以被称为破烂,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此时被印在了展览牌上,而在一旁,是人们排着队的长流,在十一月的最后一天,他们在这里欣赏着这个人的作品。
在门口不远处,子规看见了那个名为埃里克·蒙彼利埃的人的作品的一部分,她无法欣赏那样的作品,那就是凌乱的色彩,所以,她绕过了展览馆,沿着展览馆和一旁建筑物的间隙走了进去,那是一条巷子,并不脏,墙壁上还有各种颜料堆积而成的痕迹,这里可比外面安静多了。
然后,子规在这里看见了‘那个人’。
一个看起来好几天没有洗过澡的年轻人,正在欣赏着属于自己的画作,他身上的衣服打满了补丁,还染上了各种各样的色彩,让本就朴素的衣着变得更加肆意妄为,他面前的那副画作却和他完全相反,那是用灰色与白色构筑而成的画,画的内容是一片宏伟的城池,很美丽,宛若神话之中描写的国度。
年轻人看起来很虚弱,瘦骨嶙峋,只有一只眼睛,腰间还有一道疤痕,他的肚子干瘪下去,显然很没有有吃过饭了,在看见子规走进来的时候,年轻人显然十分惊讶,他站在自己的画作之前,像是守卫国王的卫兵。
“怎么样,女士,喜欢我的艺术吗?”
“很喜欢。”子规没有否认,“这是画的什么?”
“不,女士,这幅画并不是画的什么,这是我的艺术,我在画出来作品之后用白色的颜料将它们覆盖,然后再往上面绘制新的作品,您现在所看到的便是它们凝聚而成的终极,我所有的物质都已经在上面了,我已经没有颜料了。”年轻人说着,指了指一旁放在地上的手枪,“而这就是我的总结,我最后的钱用来买了这把枪,这是我最后的画笔。”
“你把它称为艺术。”
“是的,这是艺术!”年轻人忽然高喊,“如同每一位前人!这是艺术!它能够带给人肉眼感官上的冲击,也能够带给人心灵上的震撼,在完成它的那一刻,我是一位艺术家了……还差一点点,距离完成它还差一点点。”
“还差多少?”
“马上。”年轻人说,“我已经一个星期没有进食了,在这一个星期,我就在这里绘制它,没有人会来打扰我,他们只会朝着外面的展览馆涌去,埃里克·蒙彼利埃,那只是一个跳梁小丑,他用一种夸张的颜料描绘他的无知,他的眼界就和他那令人可笑的思想一样匮乏,我不是在贬低他,我只是在述说事实,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他卖出去了自己的名声,可是他并不是一个艺术家。”
一九八九年的纽加哥,有不少人如同年轻人一样无法果腹,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阶层,一个最底层的阶层,他们大部分人会用得来的钱财苟延残喘,而如同年轻人这样把自己的一切都投入到某件事中的,始终都是少数。
“我的眼睛,卖了八百块,买了颜料;我的一半肝脏卖了五百块,买了画笔和纸,女士,你刚才说,你喜欢我的作品?”
“确实如此。”
“我给它取名为F旋律小调,不过我不会为她着名,等我完成了这个作品,它属于谁就是你们需要思考的问题了,这是我最喜欢的音阶。”
年轻人的手抚过画作,仅有的一只眼中露出不易察觉的温柔。
“女士,你知道吗?如同埃里克这样的人,他们的作品并不能被称为艺术,他们也不配被称为艺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