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妒魔女·贰佰叁拾壹 把本质埋在夜色中(上)(1 / 3)

魔女的箱庭笔记 Stenly 1645 字 2个月前

【五十星·纽加哥】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十一月的休止符·d小调浪漫曲·终】

克利斯汀今天不用上班。

克里斯汀·门德尔松·佛里瓦尔,男,独居,住在新城区,他有一个小房子,一房一厅,一间厨房和一个卫生间,在纽加哥,他是一个很不错的独居人士,拥有一个合适的工作,收入也很客观,哪怕是在这个时期,他也不担心自己的生活问题。

克利斯汀·门德尔松·佛里瓦尔有着一头红褐色的头发,脸上还有一些雀斑,这种头发的颜色比较少见,至少在他的社交圈之中,他这种发色应该是独一份,克利斯汀对着镜子打理着自己,从时间上来说,这个男人还没有到上班的时间,如果是放在别的时候,他应该已经在做准备了,但今天不用,今天是休息日,他可以很好地安排自己的时间,思考今天应该怎么度过。

他已经做出了自己最先想做的事情,他睡了一个懒觉,在第一次醒来的时候,他没有起身,而是闭上了眼,让自己再次进入到梦乡之中,这叫做回笼觉,克利斯汀也是不久之前才真正了解这个词汇的含义,不用去在乎什么工作,只是遵循着本能继续用最舒服的姿势让自己睡着。

他能够感受到阳光透过窗户照在自己的身上,带着点温暖,再配合室内本就温和的环境,他很快就睡着了,等到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到了现在这个时候,他不紧不慢,今天不吃早餐,这个时间点也不是吃早餐的时候。

今天的天气怎么样?克利斯汀看着窗户之中的自己,暗自想到,今天的天气还不错,太阳正好,不会太热,也不会太冷,他正好可以穿上自己最喜欢的那件大衣,灰褐色的大衣,不容易脏,也很保暖,冬日就需要这样的衣服,这件衣服应该是两年前买的了,那天是自己刚刚升职加薪的一天,为了庆祝自己的未来他给自己买了这件衣服,还在市中心的大餐厅吃了一顿。

他还记得,那是一个叫五点四十五招待所的地方,二楼有一个很大的餐厅,装修典雅,并且还有不少看着就很华贵的装饰物,他在那里点了一份五成熟的牛扒,点的最好的品质,还有那些所谓的鹅肝和红酒,那一顿吃了他三个月的薪水,也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昂贵的一餐。

但那都是值得的。

这个男人有一个很好的习惯,他在出门之前会留足够的时间阅读今日的报纸,他早已经订购了一整年的报纸递送服务,在每天清晨的时候,报童就已经把报纸扔到了他的家门口,不着急,新闻可以过一会儿再阅读,在卫生间打理好自己之后,克利斯汀先开始给自己做午饭,先吃午饭比较好。

是的,现在已经是正午了。

多年的独居生活让克利斯汀有一个不错的厨艺,比不上餐厅之中的大厨,但也比不少普通人优秀许多,就连那几位品尝过他的手艺的同事也对此赞不绝口。

他没有打算做什么特别复杂的东西,一个黄油煎面包,再加上生菜和培根,做成一个建议三明治就好,炒一点蛋花,用沙拉酱搅拌一下,涂抹在三明治里面,那可真是美味,克利斯汀很喜欢这种味道,微微的甜,再配上一点清凉口感。

“真不错。”他自言自语道。

此时的克利斯汀已经坐在了餐桌旁,右手拿着自己刚刚做好没多久的三明治,左手是新闻报纸,一个人的生活就是有这些好处,不会有人对自己的吃饭方式指手画脚,就比如现在,一边吃饭一边看报纸,这种三心二意的行为在别的家庭很有可能引起同一张桌上的人的反感,可自己不需要在意,根本没有第二个人来打扰自己。

今天的报纸新闻很平静,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不过,他总觉得自己好像是忘了什么,只是一时间想不起来,或许是昨天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