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附庸(2 / 4)

且隋 玄武季 2526 字 2个月前

钱柜和船运,倒的确是个很奇特的事。

不是说这生意新鲜,而是这出资形式很新鲜。

皇商、官商、私商三者共同出资,合伙做一个买卖,的确是个划时代的创新!

因为一直独来独往的皇室资本,也放下身段参与到了其中。

真是奇哉怪也!

这比皇帝亲自下场经商,还惊世骇俗!

为啥?

吹口哨的,给自己吹啊!

但这样的事情,在什么新奇事物都有可能出现的大隋朝,实在是不要值得太惊叹。

所以,朝堂上、江湖上,都很平静。

也只有鬼谷子李秀宁,才会觉得这里面有问题,有自己目前还看不明白的蹊跷。

毕竟,像她这等位面的人物,有时候想得问题高度,要比广皇帝、要比她老爹李渊,还要高远!

屁股,决定脑袋!

否则,如何以世界为棋盘?

如何以国家为棋子?

至于,官员与民间私商合伙干买卖的事,这也早就是个历史老话题了。

汉武帝死后,律令遂在,但官员独商、官私合营这事,基本上是自由放飞状态。

官员加商人的聪明脑袋一碰,能甩世人几百步远。

他们总能找到绕过律令,又合理合法的办法,让自家的生意做得飞起。

更何况,东汉自光武帝起到以后皇帝,对官员经商这事,就根本没有怎么关注和限制过。

并且,对官员经商不无支持和赐予特权。

两晋南北朝,官员经商,乃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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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过分的是,东晋以后的官员,如若经商还免其税赋。

所谓,“公侯之尊,莫不殖园圃之田,而收市斤之礼”,“渐染相仿,莫以为耻”。

以致到了大隋创立之前,社会普遍是无官不商、无商不官。

官商,不仅仅是指官员和商人合而为一人的名词,而且也是官员和私商合伙做买卖的代称。

坦率说,钱财这种东西,是个人都需要!

并且,无论皇家、贵族,还是平头百姓,也都不嫌多!

不是钱财这玩意儿本身有多重要,而是它的功能很奇特。

通过钱财这个媒介,可以让任何人过得相对心宽体胖、心情愉悦。

当然,那种有特别心里优势的,不在此列,也是少数,值得敬佩!

可是,那些个穷得叮当响的皇帝,不值得赞赏!

像谁?

周朝周赧王,东汉献帝刘协、东晋元帝司马睿、明朝崇祯帝朱由检……

唉,真给大中华皇帝的班级集体丢脸!

什么?

还有更穷的?

人家汉文帝刘恒,是真节俭,不是真穷!

而道光皇帝旻宁,是真抠门,也不是真穷!

另外,那些个不知道……官员,也不值得……!

既然贪污受贿的代价、成本、危害那么高大,何不通过自己的努力,合理合法的去赚钱?

写点文章出本书,谱个曲子提个名;实在不行做夫子,吃饭喝茶也不愁!

哈哈,有点玩笑了。

不过,当朝的欧阳询、高士廉、刘铉等,这几个老头儿就很会赚钱,非常不错。

他们的作品,写得那么棒,画得那么好,刻得那么绝,现在堂而皇之地在收润笔费!

并且,人家赚钱的逼格,相当高!

你去找人家拿作品,是求。

交钱,是润滑人家的笔锋刻刃!

这润滑费,可一点不低。

阿布当年,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