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9章 潮市问题(1 / 2)

沈黛之前特意研究这一块,她说道:“深市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其“特区”政策带来了显着的加持效应,使其在华夏城市中脱颖而出。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其他特区也同样能够取得如此成功。事实上,在五大经济特区中,深市的发展速度远超其他城市,这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政策优势以及自身的努力密不可分。”
秦峰双手一摊说道:“所以啊,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尽管潮市地区手中握有“特区”这张牌,但其发展并非坦途。
要实现经济的真正腾飞,还需要在多个方面付出努力,包括改善官场腐败和治安混乱的问题、打击走私和骗税活动、加强经贸往来等。只有这样,潮市地区才能逐步摆脱落寞的局面,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沈黛接着秦峰的话说道:“你的话我认同一半,对于打击腐败等问题我是赞同的,但要拿潮市和深市相比,我认为是没有可比性的,虽然都是曾经的五大特区,但资源条件上就比不了。
潮市在设立特区之初,有人曾提议将特区命名为“出口加工区”,这凸显了其最初的目的,是吸引外资设立工厂,进行出口加工以创汇。
确实,四个经济特区在初期都规划了出口加工区。然而,深市独特之处在于其迅速突破了这一局限,成为计划经济体制中的市场经济试验田。这意味着,深市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特区”。
深市特区在成立时,就划定了二线以内的面积为327.5平方公里,远大于珠海、厦市和汕市的特区规划面积。此外,深市与港城仅一河之隔,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既见证了“逃港潮”的悲剧,也承载着证明制度优越性的历史使命。这样的地缘条件,是其他特区所无法比拟的。
更为重要的是,深市特区在早期就迎来了李老、袁老等一批杰出的拓荒者。他们巧妙地将招商引资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为深市特区的发展打开了新的篇章。
反观其他特区,由于种种原因,如面积、地位或政治气候的限制,未能抓住“深市式改革”的机遇,未能充分利用“特区搞市场内地搞计划”的体制差异优势。”
秦峰点头同意道:“所以啊!深市的成功不全是特区的政策优势促成,从1984年起,国务院决定开放14个沿海港口城市开始,给深市之外的所谓“特区”带来额外的政策优势就明显没了多大作用,从那时起,这些特区在政策层面已基本与沿海港口城市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
1988年,厦市和深市进一步升格为计划单列市,获得了副省级行政级别和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从而与珠海和汕市的政治地位产生了显着差距。
此时的深圳已拥有市场经济的机制优势、计划单列市的行政优势以及中央资源的注入等多重利好。相比之下,像潮市这样的“特区”在各方面都显得逊色不少。
事实上,厦门的发展更多地受益于其行政级别和作为闽南区域中心的地位,而珠海的快速增长则主要得益于珠三角城市群工业的迅猛发展。相比之下,是否为“经济特区”对这些城市的发展影响并不显着。以2013的Gdp为例,珠海是1980年的1428倍,而东市则是1158倍,两者基本处于同一数量级。这表明,珠海和东市主要受益于“珠三角红利”,而非“特区红利”。
再来看深市,其2013年的Gdp达到了1980年的9857倍,远超其他千倍增长的城市。这也显示出深市特区与其他特区之间的显着差异。
此外,“侨乡”属性也对特区的发展产生了影响。尽管深市、珠海、厦市和潮市等特区在设计上各有侧重,试图吸引不同地区的资本,但实际情况是,商人投资的首要考量是经济性。他们更倾向于将资金投向市场潜力大、基础设施完善、条件优越的地区。因此,尽管潮市籍商人也有在潮市地区的投资,但相比珠三角地区,其投资规模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