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兰兰拒绝小吴(3 / 4)

年轻人的爱情就是一种感觉,心灵相通,彼此欣赏。与金钱和外表无关,当然她也不想找一个条件太差的,经济基础也不能完全没有。

反正这个事兰兰是一口拒绝了,她不会同意的,她绝不会和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起。

晚上红梅躺在床上唠叨了女儿一晚上,兰兰不想搭理母亲。或许红梅和女儿站的角度不同,所以观点就不同造成了没法交流。

兰兰觉得妈妈只看上了小吴会赚钱,人老实,她能理解妈妈是想让自己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不想让自己吃苦。

但是如果不喜欢,就算有钱生活在一起也不一定会幸福。接下来的几天里,兰兰一直在母亲和姨父的唠叨里过着。

只有哥哥和嫂子没有掺和任何意见,明玉和松娃都觉得小吴人是不错,但是妹妹确实对小吴不来电。感情这种事情是不能勉强的。

明玉认为小吴一直都是她们的朋友,也不想因为这件事弄得大家都不愉快。后来,小吴来到红梅的饭店里。

小吴一进饭店见红梅和李兵正在摘菜,于是上前帮忙摘起菜来。三个人一边干活一边聊起天来。

小吴对红梅说道:“姨!我是真心喜欢兰兰的,只要她同意我可以去你们那买房子,她说咋样就咋样!”

红梅听了这话,更加心动了说道:“给我点时间,我得好好的跟兰兰沟通一下才行!”

小吴听了红梅的话感觉看到了一丝希望,随即又说道:“姨!你放心,只要她答应和我在一起,钱全给她管,啥事我都听她的!”

红梅笑了笑说:“我回去跟她说说,这两天她都不来我这里了,一说和你的事,她都不搭理我了!”

小吴顿了顿说道:“姨,我家里就一个爸爸,如果和兰兰结婚了我去你们那买房,把你当亲妈一样孝顺!”

红梅点点头说道:“我知道你是一个老实人,兰兰要是找到你那是她的福气!”

李兵也对小吴说道:“这事得慢慢来,兰兰一时半会可能接受不了你!”

小吴也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从小就没了妈妈,十五岁就出来打工了。这个店都是他自己赚钱开的,确实也挺能干的。

晚上红梅回去又对女儿说了一通,躺到床上红梅对兰兰说道:“小吴今天对我说,只要你愿意,他在我们那边城里买房,钱什么的都交给你,他会一辈子对你好!”

兰兰很是不耐烦的说道:“我都说了一百遍了,我不喜欢他!你们到底想干啥?”红梅也被女儿惹生气了骂道:“你现在好话听不进去,将来有你后悔的!”

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接下来两人都生气了,各自睡觉了。第二天早上,红梅去店里将兰兰的态度告诉了李兵,想叫妹夫去劝劝。

李兵卖完早餐便去了松娃店里,兰兰这一段时间都不去姨父店里了。因为她不想听见谁再跟她提小吴,此刻兰兰正在帮哥哥洗零件,见姨父来了,知道肯定又是说小吴的事。

兰兰极不耐烦的看向姨父说道:“是不是我妈又叫你来当说客?要是说小吴的事就免开尊口了,我不想听!”

李兵见侄女很是不高兴,便说道:“你现在太小了,还不懂,错过小吴,你会后悔一辈子,估计再也找不到对你这么好的人了!”

兰兰瞪了姨父一眼说道:“你们都放心,我不会后悔的!”李兵也被兰兰气得不知道该说啥,气呼呼的走了。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母女俩开始了冷战。红梅一心想让女儿变成城里人,可女儿这态度,她也无可奈何。

一个星期之后,红梅终于还是没有憋住,忍不住对兰兰说道:“你实在不愿与小吴在一起,那就算了,我们也不勉强你!”

兰兰见母亲终于妥协了,十分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