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二年(1724年),田文镜被调任为河南布政使,不久便署理河南巡抚一职。上任之初,田文镜便展现出了雷厉风行的作风,他提议将陈、许、禹、郑、陕、光六个州升格为省直隶州,以提高行政效率。这一建议得到了雍正帝的认可,同年十二月,田文镜正式被任命为河南巡抚,负责全面治理河南。
在河南任职期间,田文镜采取了严格的治理措施,特别是针对地方积欠赋税的问题进行了大力整顿。他督促各地官员尽快清理财政亏空,并积极鼓励开垦荒地。田文镜要求地方官员迅速行动,对于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官员,他会立即给予处分。这种高压政策虽然短期内提高了行政效率,但也引起了部分官员的不满。
田文镜还多次上疏弹劾地方官员,包括知州黄振国、知县汪諴、邵言纶和关陈等人。面对这些指控,雍正帝派遣了侍郎海寿和史贻直前往河南调查,结果显示田文镜的弹劾属实,这也进一步巩固了他在雍正帝心中的地位。
然而,随着田文镜权力的增长,他也遭遇了来自其他官员的挑战。雍正四年(1726年),直隶总督李绂经过河南时,与田文镜发生了争执。李绂批评田文镜对待士绅的态度过于严厉,而田文镜则密奏雍正帝,指责李绂偏袒被弹劾的官员黄振国。当李绂进京面见雍正帝时,他坚称黄振国等人是被冤枉的,并指出知县张球才是应当被弹劾的对象。雍正帝最初并未对田文镜采取行动,但在听取了李绂的意见后,决定对张球进行调查并定罪。这一事件导致田文镜受到了一定的压力。
同年冬季,浙江道监察御史谢济世弹劾田文镜结党营私、贪虐不法,并列举了多项罪状。谢济世的言论与李绂的观点相似,认为田文镜在处理黄振国等人案件中有失公允。雍正帝怀疑谢济世与李绂串通,决定支持田文镜,并对谢济世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同时加重了对黄振国等人的惩罚。
弹劾风波平息后,田文镜提出了新的改革措施,建议将河南的丁银纳入地粮中,要求绅衿富户与普通百姓一样缴纳赋税。这一建议得到了朝廷各部门的支持,并决定从雍正五年(1727年)起实施。同年,田文镜又提出关于黄河防汛的方案,建议征调民工加固河堤,并为此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
由于田文镜在治理河南方面的出色表现,雍正五年(1727年),他被授予河南总督之职,并加封兵部尚书衔。此外,清廷还将田文镜从汉军镶蓝旗抬入正黄旗,以表彰他对国家的贡献。
四、总督鲁豫
雍正六年(1728年),田文镜因其在治理河南时展现出的公正廉洁,受到了雍正帝的高度赞扬。为了表彰他的政绩,雍正帝特别设立了河南山东总督一职,任命田文镜为首任总督。这一职位并非常规设置,而是专门为田文镜量身定制,彰显了雍正帝对他的高度信任。
上任后不久,田文镜就针对山东与河南交界地区的治安问题提出了建议。他认为,两省交界的地区容易成为盗匪藏匿之地,而当跨省追捕时,由于管辖权的问题,常常导致犯罪分子逃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田文镜建议允许跨省追捕,并规定如果发现其他省份有包庇行为,允许本省督抚参与审理。这一建议得到了雍正帝的支持,并被采纳实施。
接着,田文镜针对河南漕运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措施。他注意到河南的漕船在运输过程中需要途经直隶大名下属的浚、滑、内黄三县,但由于这些县属于外省,调度不便。因此,田文镜请求将这三县划归河南管辖。他还根据河南征发漕银的旧例,在河北三府发运田税,并担心这样做可能会增加当地人民的负担,进而请求调整相关税收政策。例如,对于距离水路较远的灵宝、阌乡二县,他建议减少上交的米数,并由其他五个县多征收补足缺口。这些调整旨在优化漕运流程,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