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婆婆一瞧着那双白嫩青葱的手,还有那双小脚,便知道这位姑娘定是个大富之家的姑娘了,错不了了。
光是她这双手和小脚,便知道往日里定是不做事儿的。
要是跟她们一样,见天儿的洗洗刷刷的,手哪能这么嫩?
要是跟她们一样风里来雨里去的,为生活奔波劳累的,能有这么一双小脚么?
再瞧瞧修剪的极好的手指甲上涂的蔻丹,脚指甲上也涂有蔻丹,都是极好的,可见平日里养护的多么的金贵。
加之瞧着晚晴肌肤胜雪,肤若凝脂,那是一般的小户人家能够养护的起的?
换下来的绸缎衣裳可都是顶好的料子,就光是一件小袄,可能她们半年的嚼用都做不起呢。
这么一想,之前左婆婆对谢玉儿的些许疑虑也都已经烟消云散了。
左婆婆想着,这位姑娘果真是金贵的大家闺秀,也是造了孽了,自己好生照顾着,等她的家人来接,便是了。
于是左婆婆便轻声对小丫说道“什么姐姐,叫姑娘,人家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哪里是咱们这样的人家攀得上的?”
“听说,这样儿的大户人家最是注重规矩,你若是叫了姐姐,会笑话你的。”
小丫点点头,道“外婆,我知道了,以后我唤她姑娘便是了。”
左婆婆点点头,道“给这位姑娘喂点儿热水吧,她那妹子去了那么许久,还没有回来。是不是迷路了?”
此时的谢玉儿,其实就是晚晴的贴身丫鬟,红芙。
当时,红芙半拖着晚晴在漆黑的树林中摸黑前进着的时候。
却突然发现晚晴已经高热昏迷了,而那时候天色还没有亮。
红芙便是武功再高,拖着一个病弱的晚晴前进,几乎是不可能的。
红芙也不可能丢下晚晴自己离去,这样的话,只怕自己逃到天涯海角,萧君珩也会一路命人追杀自己。
况且,晚晴待她极好,从来没有说过半句重话,好吃的好喝的,总是惦记她们这些个丫鬟。
平日里的打赏,银子,首饰,布匹,珠宝等等,从来都不手软。
也很信任她,这样的好主子,好姑娘,去哪里找呢?
红芙早就从心底里认了晚晴做主子了。
既然都认了晚晴做主子了,她们这样儿,断不会弃主而逃了。
但是如此这般,就怕后面的追兵很快会追到了。
加之此处到底是何处,就连红芙也拿不准主意。
但是无奈,红芙只能一边照顾着昏迷的晚晴,一边等待着。
幸好命不该绝,天色微微亮了之后,红芙便瞧清楚了她们如今所处的位置。
离河边不远的一片小树林里,树林虽然不大,但是还是能够将她们隐藏在已经有些枯萎的草丛里的。
红芙探了探晚晴的额头,烧的越来越严重了,晚晴的呼吸也越来越困难了。
这不禁让红芙心里焦急,正当红芙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的时候。
却突然听见了离自己隐藏的位置不远处的水面上,似乎传来了说话声。
红芙将晚晴轻轻的放在了地上,用枯草垫着晚晴的后脑勺。
然后自己拨开了一些枯草,瞧见不远处的河面上,漂着一支竹排。
竹排上撑杆儿的是一个头发花白的婆婆,另一个帮着下网的是一个圆脸的小姑娘。
红芙心里高兴,看来是主子命不该绝,如今这个危急时刻,恰巧就来了人。
红芙想了想,还是决定先看看虚实再说。待到红芙确认她们就是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日里靠打鱼为生的时候,心里的大石头便落了下了。
于是红芙的心里有了计较,若是要让这两祖训能够救自己和晚晴的话,只能编造一个故事来了。
所以这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