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忘了这家伙的洁癖(2 / 2)

还是她第一次与洁癖严重的男人相处,对他的过份洁癖不是没有侧目的,只是后来大家渐渐熟悉,并开始欣赏对方时,便淡化了这个缺点。如今骤然想到,叶晨曦便有种如临大敌的感觉。

以这家伙的洁癖程度,他们要是接吻怎么办?这家伙可是在外头吃个饭也要拿帕子把凳椅细细擦一遍的人。

对了,万一还有更亲密的接触,她每个月还要来例假……女人那方面天生就要比男人复杂……

忽然间,刚才被人告白时的甜蜜全不翼而飞,只剩下一地鸡毛。

王应辉也僵住了,他洁癖确实严重,连父母都看不惯,只是这么些年,再是看不惯也变成睁只眼闭只眼。他之所以不愿让女人靠近,主要是嫌她们脏,每个月还要流出那么多脏东西,一想到那个地方他就恶心得不行,自然而然就就认为女人全身上下都脏。

叶晨曦是他生平第一次喜欢的女人,他喜欢她很久很久了,喜欢到还忘了有这一茬。

惶然和惊恐的目光与叶晨曦的相遇。

叶晨曦也静静地望着他,心里却有一万头草尼马奔腾而过。

好不容易逮到一只高富帅,还是喜欢自己的纯情高富帅,还没高兴呢,这只高富帅就因过份洁癖而嫌弃自己,那她真的要找块豆腐撞死好了。

眼前的女子,尽管已有五十多岁,可面容仿佛永远停留在十七八岁的模样,犹带三分稚嫩,纯清明媚的大眼,如山间的清泉,清澈而明亮,这双大眼的主人,正静静地望着自己,如同蓝天下一碧如洗的晴空,美得惊人,美得纯粹。

王应辉惶然不安的心忽然就沉淀下来,这么漂亮的眸子,这么美丽清澈的眸子,怎么会脏呢?拥有这样的眸子的主人,又怎会脏呢?

无意识的目光一路往下,来到那张嫣红的双唇上,这张红唇的颜色极好,不是强烈的大红,也不是自然的粉桃之色,而是带着勾人摄魂的玫红,如万花丛中的王者,骄艳激烈,微翘的唇形,略丰,翘出甜美的弧度,总让人情不自禁地想一品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