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间埋最狠这种蹭热度的了行为了。
尤其是拿她偶像来蹭热度,简直就是不可饶恕的行为!
“就这种垃圾,能写出什么好看的?”
带着这种态度,土间埋点开了那个作者的头像。
“哎?《哈利波特》…好奇怪的名字…还是个外国人的名字……”
顿时土间埋更加确定这是一本垃圾了。
上好看或者热卖的,基本上都是点名扼要,你看书名大概就能知道这本书讲的是啥。
可这本书呢?
拿了个外国人的名字当书名。
你不扑街谁扑街?
而且,这本书居然连个封面都没有!
这也业余到一定水平了吧?
哪怕她这个不写的人都知道,上传前,花点小钱让人给做个好看的封面才能吸引到读者。
“嗯?一章八千多字?这更新是个什么节奏?”
点开第一章看到上面的字数,土间埋瞬间无语了。
现在的网络可是默认2000字一章的。
偶尔有合并章节,也不会超过4000字。
这是为了方便读者一章接着一章,不会产生疲劳感和冗长感。
这个蹭热度的家伙倒好!
一章直接八千字!
生怕读者看起来轻松是吧?
“第一章大难不死的男孩
家住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夫妇总是得意地说他们是非常规矩的人家。拜托,拜托了。他们从来跟神秘古怪的事不沾边……德思礼一家什么都不缺,但他们拥有一个秘密,他们最害怕的就是这秘密会被人发现……”
“唔……这看来还是个西方背景,前面写了好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做了好多铺垫啊……德思礼家的秘密?一群奇装异服的人?猫头鹰雨?我晕哦,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土间埋不禁再次吐槽道。
但是平心而论,这个作者的文笔倒是挺不错的。
而且将古老的西方那种韵味写的跃然纸上。
就是这个开头的剧情写的实在太冗长了。
现在的网络讲究个啥?
快节奏!代入感!
恨不得开头三句话交代完背景,然后给主角金手指,接着就进入主剧情。
这个呢?
都看这么多了,愣是没看出来在讲什么。
有些不耐烦的土间埋想点x,然后去评论区喷一喷这本书。
但是想了一下,自己可不是那种无脑喷!
还是看完再喷吧。
“神秘人?麻瓜?德思礼太太一听到她妹妹为什么会这么紧张?邓布利多…麦格教授…变成猫?”
土间埋的眼睛刷的一亮,耐着性子读了几千字,终于看到戏肉了,就是不知道前边的那些铺垫到底针对的是什么事儿,或者针对的是谁,毕竟这一章的标题叫做“大难不死的男孩”。
“哈利波特是个孩子?好像来头蛮大的样子……嘶……全国人都在秘密聚会……就为了这个孩子?”
终于看完了第一章。
土间埋并没有像自己之前预计的那样,看完就直奔评论区去喷这个蹭热度的家伙。
而是直接点开了下一页。
没办法,上一章的那个悬念,如同一只猫咪一样,挠的她心里痒痒。
看过了消失的玻璃窗,以及那条说谢谢的蛇,又看过了猫头鹰传书和霍格沃茨的通知书,神奇的九又四分之三车站,直到第七章的分院帽唱歌……
整整一个下午,土间埋坐在椅子上动也未动,完全沉浸在这个闻所未闻的魔法世界中,她一边默读,一边脑补着中的画面,辉煌磅礴的霍格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