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娜的一通话,是无比的刺耳,但这些又是事实。
饶是波尔马特面皮深厚,在这一刻也觉得尴尬无比。
接下来的时间
唐娜女士分别约见了dc漫画和黑马漫画。
他们的目的,自然也是为了《行尸走肉》的漫画改编权而来。
dc漫画自然不必多少,其作为时代华纳旗下的子公司,实力自然强大无匹;公司的超级英雄蝙蝠侠、超人、猫女、神奇女侠闪电侠更是闻名全世界。
黑马漫画虽然成立时长只有十几年时间,远不如dc漫画和漫威漫画历史悠久,但是近些年的发展,也是相当不错。
其旗下的《变相怪杰》、《地狱男爵》,亦是有着不菲的知名度。就连朱克从米勒手里获得的《斯巴达300勇士》版权的漫画连载权,亦是属于黑马漫画。
“唐娜女士,长话短说。”
dc漫画代表“为了《行尸走肉》,我dc漫画愿意付出120万美元的版权购买费用,并且贵公司也将享有漫画销售5的盈利。”
这个价码,绝对是诚意满满的价码。
但是,唐娜女士最终还是拒绝了他。
为何?
因为唐娜女士提出了一个前置要求!
《行尸走肉》漫画后续剧情的走向把控,金曙光电视集团有最终决定权。
也就是说,漫画版权可以卖给你,但是不是你想怎么改变就怎么改变,必须要经过金曙光电视集团的许可。
对于这个前置要求,唐娜是不可能放弃的!
朱克也是万万不会允许的。
漫画的盈利能有多少?
朱克看重的是《行尸走肉》影视化的大额盈利,这才是重点。
如果放弃这个最终决定权,那么《行尸走肉》的后续电视剧,将彻底失去把控,损失也会无限放大。
朱抠抠同学,怎么可能同意?
除非脑子有坑!
最终,经过两天的谈判,金曙光电视集团就《行尸走肉》漫画改编权,与黑马漫画达成了协议。
1、黑马漫画付出120万美元的价码,获得《行尸走肉》改编权;
2、金曙光电视集团享有《行尸走肉》漫画销售的8的盈利;
3、金曙光电视集团享有《行尸走肉》漫画连载的最终决定权,可以叫停操作;
后续的协议内容,多达20多条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说明。
“《行尸走肉》的漫画,虽然也很赚钱,但是比之影视剧的盈利,远远不如。可是,我们也不能忽视这一块。毕竟,漫画的连载会促进《行尸走肉》的影响力扩散。”朱克心满意足地看着手里的合同。
游戏、周边、音乐等全版权运作,也是钱途无量。
《》第一更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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