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有庞大的司法机构,其中的判官、推官、司录参、左右军巡使、军巡判官、左右厢公事干当官,都负有司法之职能,其主要职权便是审理刑事案与民事诉讼。
百姓到开封府告状,通常是左右军巡院受理,开封知府不过是统率一府之公事而已。如果每桩案子都要包公亲审,以宋代的健讼之风,且“开封为省府,事最繁剧”,而且宋朝没有‘师爷’这个编制,也就没有公孙策,那么老包得像孙悟空那样有分身之术才行。
而关键问题还是“包公戏”展现的完不是宋代的司法制度,因为宋朝特别强调“分权与制衡”,而为实现“分权与制衡”,宋朝的立国者不但设立了诸多官职,相互牵制,且建立了一套非常繁琐的司法程序,以实现分权制衡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