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6章 想入非非(2 / 3)

,如何判定谋反呢?谋反最重要还是依靠暴力手段,简单来说就是要有人,特别是要有军队。所以,对于武器的管控,成为历朝历代的重点工作。

如此就有一个说法,就是“禁甲不禁兵”,蓄养一定规模的家丁和私兵有时候都没有事情,但是却不能私藏甲胄。又有所谓“一甲顶三弩,三甲进地府”,意思就是古代一件甲胄可以抵三把弓箭,而私藏甲胄是需要被抄家灭族的。

而如此严格是因为菜刀以及锄具都是百姓必须的用品,家里有这些东西自然是非常正常的,但是若是有了甲胄,不用审判直接就可以就地斩杀。因为一副甲胄价值不菲,一般百姓也用不起。甲胄制作之繁杂,打制之耗时费力,非有国家力量则不可及也,民间亦无可能集中资源大规模制甲胄。

可如果是自己拥有锻造机构,那么这个人的实力必然不会简单,像锻造甲胄这样的工作并不是随便哪个人就能做的,不但对材料质量有一定要求,后期的拼接锻造也有特殊的手法,况且一套甲胄所花费的钱财并不是一笔小数目,一般工匠团体根本接不下来。

所以有能力拉拢精英工匠并且开设高规格锻造工厂的人,必然拥有雄厚的财力和权利。如果是借用官府机构来锻造甲胄,那么就更厉害了,这个人在朝中一定有着很高的地位,毕竟想串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没有一点威信和手段是没法做到的。

那就是普通的民众根本没有财力和能力去锻造甲胄,能有“希望”打造出甲胄的人要么是地方世族或者军阀,要么是宫中官员或者贵族,这些群体不仅拥有雄厚财力,也拥有不同程度的号召力,其中某些人的资本积累到一定程度以后,很有可能就会有一些谋逆活动出现。

因为在战争中,盔甲对于士兵来说是防护自己的一个手段,就算开始打仗,那刀在战争中也不一定处于主导地位。而是对于国家来说,就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了。在战争中,对面拿刀砍不伤我,而我却能砍死对面,这会给敌军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

所以说有着精良盔甲的士兵可以以一敌三,甚至能保证在十人围攻之下不死,且甲胄的战争意味太重。在朝廷的眼中,既然穿上了铠甲就意味着准备战斗,有甲胄就意味着招兵买马,有造反的嫌疑,没有经过朝廷的允许,谁持有甲胄就会被扣上一个谋逆的罪名。

即使是朝廷重臣也不能例外,像当年西汉时期的周亚夫,他为汉景帝讨伐七国的叛军,拜将封侯,谁会想到这么大的一个功臣会被人举报家中藏匿铠甲,这在当时是谋反的大罪,就像是周亚夫一样的功臣都不能幸免,因此他就被下入大牢,最终绝食而死。

而铁穆耳作为蒙古人更加知道汉人数量庞大,而蒙古人不过百万,人口多寡十分悬殊。因此对汉人一直是严加防范,也对民间武器和盔甲的管制最为严格。

不仅《刑律》中规定:诸汉人持兵器者,禁之;汉人为军者不禁。诸卖军器者,卖与应执把之人者不禁。诸民间有藏铁尺、铁骨朵,及含刀铁拄杖者,禁之。诸私藏甲全副者,处死;不成副者,笞五十七,徒一年;零散甲片下堪穿系御敌者,笞三十七。枪若刀若弩私有十件者,处死;五件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件以上,七十七,徒二年;不堪使用,笞五十七。弓箭私有十副者,处死;五副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副以下,七十七,徒二年;不成副,笞五十七。凡弓一,箭三十,为一副。

更有地方甚者,不准汉人拥有铁器,担心其用铁器铸刀连百姓家门上的扣门环都要卸下来,他更听说立国初年有兵卒下去收铁,见到汉人鞋子上面的铆钉都要被拔走。所以百姓家里连铁质的农具都没有,都是使用木叉、木耙。

铁穆耳有些着恼,这简直就是自己给自己下了个套。当下征募了那么多的丁壮,实际上都是些未经训练的,不识刀兵的农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