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当不成监司,或者不能在这里当监司。还有就是你家比如在浙东路,你也不能在这里担任监司,这是要回避籍贯,这些对现在依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同时监司不能举荐自己辖区内的通判,为啥?你举荐一个人到你这里任通判,两人之间就有了联系,甚至会结党营私,这样的话任命监司和通判还有什么意义不是吗?通判也采取差不多的回避制度。
宋朝就是通过这一套严密的监察制度,任命一大批监察官员维护着大宋王朝的地方统治,当然了这些监察官员也掌握着行政权,这样极其容易形成权力的,这是当时的局限性,不过当时这对大宋稳定统治有着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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