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的煞神,正腰背挺直地阖眼坐着,不知是睡着了,还是闭目养神。
易融欢停下脚步瞅了好一会儿,那二人都没有任何动静。
摸着下巴、歪着脑袋想了想,忽然呲牙乐了。
眼前这和谐又美好的场景,不正是他想要的么。
伸头瞧瞧两人衣衫,再耸耸鼻子嗅嗅空气,嗯?好像还没干坏事儿?
哦不不,是,还没干好事儿?
易锦你个缺心眼的傻白货,可要加把劲儿啊!只要你把她睡了,以后就什么都好说多了。
女人都这样,被弄到床上之前,这个那个,屁事多多;一旦进了她身体,她就自动把自己归为你的人,恨不得十二时辰缠着你,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乖顺得像条只对外人汪汪狂吠的看家狗。
同样是女人的金暮黎不会例外。
更关键的是,这凶煞臭名昭著,谁敢要她?
住在夜月阁的那段时间,他已经打听到金暮黎成天除了修炼,就是打打杀杀抢地盘,还没被任何男人碰过。
啧啧!
易融欢搓了搓手易锦你若不争气,我就想办法让她臣服在我的银杆~~哦不,黑金枪下,以后永远听我的话。
想到这,他不由两眼放光,舔了舔嘴角。
“杵在那儿做什么?”金暮黎眼睛未睁,冷冰冰的声音却忽然响起,“去十里买些饭菜回来,锦儿饿了。”
易融欢“……”
不仅想象中的美梦瞬间破灭,还要沦为小厮,给那蠢弟弟当跑腿儿。
简直没天理。99。99